Small Wander. Chinese Small Wander: Essay.

一日一錢,千日千錢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報章提要:『一仙』荒加劇通賬,財政部訓令國行徹查解決。事緣某些主要城鎮出現一分錢硬幣荒,一些商家趁機不“找回”零錢給顧客。這種變相的欺騙消費人做法,將加劇通貨膨脹,因為這是間接的抬高物價。如此缺德行為,對消費者很不公平,而得利的一方,積少成多,一日一錢,千日千錢,時日一久,不找回的零錢數目相當可觀,非同小可也。

  根據財政部了解,國內的硬幣供應應該是充足的在市面上流動,如果是出現商家或消費人所指的上述情況,可能是局部現象,財政部會確保問題獲得解決。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次長提醒商家,如果標出價錢而無法找回零錢,是觸犯1972年商業說明法令的行徑,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10萬零吉的罰款或坐牢3年。他呼吁商家們不要“因小失大”為了一分錢而被罰款10萬零吉。

  一分錢硬幣荒與榕光集團到底有什麼關係呢?此則新聞勾起了幾條思路。首先,以上的交易方法將不會發生在榕光集團上,因為如此“找錢”方法無非“吃人”,乃不誠實,不道德的行為,與創辦人許如玉博士的行銷方針『對人誠實,講求信用』背道而馳,不是集團領導層所允許的。

  據作者分析,消費者多在兩種情況下遇到以上的困境:有些商家特地把物價標成99分、88分之類,使人有一種『還不到幾塊幾塊錢』的錯覺,以為很便宜,便把物品買下,然而買下之後又得不到應該找回的幾分零錢,豈不又等於『還了幾塊幾塊錢』了嗎?其二多發生於快餐店,買了食品,加上5巴仙的消費稅,買主就得付上幾塊幾分錢,可是一些缺德快餐店,把應找回的14仙零錢給『吃』了。作者被『吃』過一次,心有不甘,回頭與收銀小姐理論,小姐連一聲對不起都沒有說,只把零錢還我算了。由她及她的同事們的態度而觀,想必『吃人』無數,這回倒楣遇上一個『仙仙』計較的我而已。我在心想,一個顧客平均被『吃』兩分,一天如做五百宗生易,不義之財共得一千分,等於十元,一個月三百,一年等於三千六百元。這些都是消費者多還的『莫須有』物價,而這些附加物價又肥了誰呢?是公司『盜』得額外盈利還是不誠實的職員袋袋平安呢?

  如果從別個角度來看,『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的邏輯也可以用在多方面影響人生之道。比如學習與儲蓄方面。只要有心向學,一天學一點,終有成就,在榕光集團裡,我們就有多個美好的例子:一個年輕少女,剛離校門,脫下校服,加入榕光,白天認真工作,晚間努力求學,三年四載,大功告成,拿個LCCI或者ACCA文憑成為合格會計師,工資職位自然升格。對於這些好學不倦的員工,小弟真是佩服得五體投地。

  至於儲蓄方面,小時父母教導我們養成儲蓄的習慣。可是當我們加入榕光集團,拿到頭一個月的薪水時,高興得不得了,把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花在自己所喜歡的物質上,倒把父母教我們的儲蓄習慣給忘的一乾二凈!當然我們剛開始工作時的薪金不會算高,除了伙食交通費用之外,只剩一點零用錢,哪兒還有錢剩呢?其實,慣常的儲蓄數量未必多,每月只要撥出少數薪水儲蓄起來,積少成多,聚沙成塔。到妳孩子加入榕光集團時,這個數目將是個可觀的財富。比方說,妳廿歲時加入榕光,廿四歲結婚,廿五歲生個baby。妳的baby長大成人,廿歲時也加入榕光。那時妳才四十五歲,已成為高級職員,或者已升級為董事,董事經理之級,在這廿五年來,如果妳每月把五十元的薪金儲蓄起來,一年六百塊,十年六千,廿五年等於一萬五千元。加上利息,這個數目將更可觀。假如每月儲蓄一百的話,廿五年儲蓄金等於三萬元加利息。這筆龐大的儲備金可用來養老,第二次渡蜜月、孩子出國深造等等用途。

在人生的旅途上,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未雨綢繆總比臨渴掘井好得多。三四十年後當妳功成身退榮休,手抱孫兒們時,手頭又有一筆相當大數目的“養老金”,無懮無慮,安享清福,人生真有意思。回想起當年服務於榕光集團時所立下之豐功偉績及九七年作文比賽一篇『一日一錢,千日千錢』之高論,激起自己每月把部份工資儲蓄起來,才有今天。真是衷心地感謝偉大的榕光。

積少成多乃千年不變的定律,只要有恆心,必然有成果,願與所有榕光成員共勉之。

-- Ir Michael E S Hii, December 1997 Ku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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